转载于《参考消息》2014.08.07
文/胡恒
我国有着漫长的国界线,这些国界的走向和确立毫无疑问是历史形成的。在解决边界争端时,我国丰富的历史文献尤其是古地图资料业已提供了具有较强说服力的证据,如关于钓鱼岛问题,明代文献《筹海图编》中收录的《福建沿海山沙图》已被视作是支持中国对钓鱼岛实施管辖的有力证据。另外,明清两代数量众多的古地图中明确标示的“钓鱼屿”、“赤尾屿”、“黄尾屿”也为我国最早发现、命名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提供了证据。
目前,学术界对涉及钓鱼岛的古旧地图搜集可谓不遗余力,尤其是海外地图中有关钓鱼岛的资料,更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但毋庸置疑的是,海外仍然有相当数量的、甚至极有说服力的古旧地图还在学术界的视野之外。近些年,海外各大图书馆纷纷开始了“数字人文”等建设工作,一大批深藏于图书馆中未被知晓或利用过的古地图以电子化的形式向全世界公开,并且在持续更新之中。笔者在海外各大图书馆已公开的信息中寻找有关钓鱼岛的中外文地图,发现其中一些与钓鱼岛有关的地图在以往的研究中似未曾利用过,其中一份1895年日本在海洋上绘有国界的地图更是极为罕见,为钓鱼岛归属问题提供了新的可靠证据。
1895年末日本地图未编入钓鱼岛
众所周知,日本论证钓鱼岛主权归属的逻辑是钓鱼岛原本属于“无主地”,1885年日本首次派人勘察并登岛,确认属于“无主地”,故1895年1月14日由内阁秘密会议将其编入日本领土。而《马关条约》是在1895年4月17日签订的,故钓鱼岛不在《马关条约》所规定的“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的范围之内,战后亦无需依据《开罗宣言》之精神予以归还。
事实上,《马关条约》关于割让领土范围的表述,无论是辽东半岛还是澎湖列岛都是极为精确的,但关于台湾岛的部分,则只是模糊地表述为“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具体包含哪些岛屿,则未一一列明。按照日本人一向精打细算、深谋远虑的侵略手段而言,这显得尤为“不可思议”。它的根本目的无非是试图在需要时对“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包含的范围做符合自己利益的任意解释而已。而钓鱼岛问题正是当年日本模糊处理留下的“后遗症”。
“无主地”的前提当然更是不成立的,中国众多古地图及西文地图中关于钓鱼岛的标示如此之多,明清两代出使琉球使者频繁造访,又岂能“无主”?此点暂且不论。关于钓鱼岛与《马关条约》签订时所规定的割让范围之间的关系,日本政府与学界故意打了一个时间差:一个是日本内阁会议于1895年1月秘密非法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县下,对此清政府事实上是一无所知;一个是1895年4月,即《马关条约》签订时间。两者之间存在约三个月的间隔,故日本政府有意将两者予以切割,刻意强调钓鱼岛与《马关条约》不存在任何关系,故而二战以后不需根据《开罗宣言》等法律文件将钓鱼岛归还中国,从而达到逃避二战之后的责任清算的目的。
清华大学刘江永教授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提出要认识到“关键日期”的重要性。国际法上的所谓关键日期,是指争端领土正式产生的日期,是法律上为确定当事者要求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而参照的日期。也就是说,一旦确认在关键日期之前领土归属的状况,那么关键日期之后的行为将不起作用。
为此,刘教授找到一份日本1894年3月5日发行、1895年5月19日修订后再版发行的《大日本管辖分地图》中的《冲绳县管辖全图》,其中钓鱼岛所在位置在这幅地图处于中国台湾范围,与琉球诸岛相连,但并非冲绳管辖领土,由此可知日本1895年1月窃占钓鱼岛之后既未公开占有,也没有把钓鱼岛写入1896年第十三号敕令或画入冲绳管辖全图,更未在钓鱼岛上建立日本界标。也就是说,无论从国际法还是日本国内法看,日本1895年窃占钓鱼岛都未经过任何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该图可以证明,中日之间钓鱼岛争议的关键日期正是甲午战争前后。
笔者在日本国会图书馆也查到另外一份类似的地图,可以为上述见解提供新的证据。这份地图是1895年3月份日本发行的《帝国新地图》,其中有两幅小的插图,即《大隅及琉球诸岛》《琉球诸岛》,其中后者又是前者的再放大图。在图中根本未显示任何与钓鱼岛相关的信息,琉球诸岛最西端只列到“八重山列岛”而已。可见,日本宣称的1895年1月内阁会议所谓把钓鱼岛纳入日本领土的决议根本就没有被公众知晓,在地图上也未予以体现,自然不能构成日方领土占有的合法证据。
此外,1895年1月林信广编、成美堂出版的《新撰日本地图》“琉球诸屿之图”中所列“冲绳县管”字样部分,1895年3月近藤贤三编、三丛馆出版的《大日本帝国新地图:教科书》中“琉球诸岛”部分,均未标绘钓鱼列屿。甚至在清政府正式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之后,日本也未曾完全完成钓鱼岛的合法化过程。如1895年10月野际馨编绘、钟美堂出版的《大日本新分图:教科摘要》,所谓的“新分图”,意思再明显不过,是吞并了台湾这块大肥肉之后,日本的地图需要重新编绘了。即使这样的“新分图”,在“西南诸岛:大隅诸岛、琉球诸岛”部分仍未标明钓鱼列屿的存在。
由此可知,日本甲午战争的真正目标是台湾、澎湖和辽东半岛,尤其是台湾地区。在获得了这块肥肉之后,“钓鱼岛”这块经内阁秘密会议“窃取”的小岛便迅速被日本政府遗忘,以致时隔多年,仍未能堂堂正正地编绘进日本地图之中,也未能完成合法的法律程序。
“内阁决议”完全没有国际法效力
以往在研究中极少看到明确绘有中日之间国界的地图,笔者只见及一网站曾售有《日清韩三国全图》,并附有地图照片。据此可知该图为明治二十七年(1894)九月十五日印制出版。著作者:金泽良太,发行者:衫本七百丸、长屿恭三郎,印刷者:渡边直之。该地图上明确标绘有中国与日本之间的国界线,且该国界线是连续性的,将日本全岛环绕起来整整一圈。由这幅极为罕见的绘有日本连续性国界详细走向的《日清韩三国全图》,可以直观地看出钓鱼岛及附近岛屿已被标绘,且在日本国界线之外,显然并不属于“无主地”,当然更不属于已被吞并的琉球,而只能属于国界线之西的中国。
这幅地图已被出售,原图笔者尚无缘见及。但笔者最近查到另外一份绘有国界的地图,尽管不如此图详细,尤其是国界线并不连续,但两相对比,可以看到两张地图之间的连续性,亦可以作为旁证。这是一份1895年2月由吉仓清次郎编、目黑甚七发行的《实测日清韩军用精图》,藏于日本国会图书馆。这一出版时间相当重要,要知道按照日方的说法,在1895年1月14日日本就已由内阁会议将钓鱼岛编入日本领土,那么,1895年2月份军方所用的“精图”应该已知晓此点,将钓鱼岛绘入日本国土才对。但该图未标绘钓鱼岛,这显然与日本新得到岛屿后应有的“兴奋感”完全不符,只能认为此时日本所谓的“内阁决议”还不敢公开示众,故而连军方绘制地图的人员都不知晓有此事,更不要提普通国民了。另外,国界的走向依然是经琉球的“先岛群岛”中的“与那国岛”,并迅速折向东北。联系到上述1894年《日清韩三国全图》中国界绘法和走向,可知两者一脉相承。可见,不仅1894年的地图将钓鱼岛所在区域视作“清国”的疆土,就是在1895年2月份日本军方的地图中,依然未将钓鱼岛绘入日本。所谓日本在1895年1月份的“内阁决议”完全没有国际法效力,钓鱼岛只能是在《马关条约》签订时,随着中国战败,任人宰割之际落入日本之手的,在战后理应依据《开罗宣言》之规定交还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