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为了加强思想统制,也为了适应抗战以来新形势的需要,于1938年7月间决定在中央和地方成立图书杂志的审查机构(按:在30年代,他们为了“围剿”左翼文艺,于1934年5月成立了中央宣传委员会图书杂志审查处,1935年5月,因发生《新生•闲话皇帝》事件而被撤销)。云南省于1938年8月奉命进行筹备,9月1日,在国民党云南省党部内成立了云南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国民党省党部、省政府、滇黔绥靖公署政治训练处、民政厅、教育厅、警察局的代表组成,推定常委三人,为甘汝棠(省党部)、陈善初(教育厅)和傅宅安(警察局),而“由甘汝棠代表对外,统筹全局”。后来,因为委员会组织较为松散,于1940年6月改为主任委员制,“推(国民党云南省党部)执行委员赵澍为本会主任委员使事权集中”。1941年3月,复奉命将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改组为云南省图书杂志审查处,由陈保泰任处长。
该委员会(审查处)的工作,是针对新闻和出版事业的。现将其有关文学的活动综述如下。
(一)审查演出的戏剧和书刊的原稿与书店出售之书刊。戏剧演出之前,需领准演证。书刊出版之前,需将原稿送审,凡通过者,即发“滇审字第×号”的审查证。如未送审而出版者,轻则饬令“补送审查”(如《飞鹰旗》),重则“去函警告”(如《南方月刊》第三卷第四期),甚至“依法取缔”(如《边塞的军笳》)。承印该书之印刷单位,则被“严重警告”。如认为某些内容不妥、有问题,审查机构便“予以删削”(如《文艺季刊》第四期的《回祖国途中》,据说“有妨碍中英邦交之言词”),或“予查扣”(如《西南文艺》第二期上的新诗《开荒的人》和《成都》)。
对书店出售之书刊,凡认为不妥、有问题者,即予查禁(如华汉的《两个女性》、艾思奇的《国防总动员》以及《民主周刊》《新华日报》等,则于1945年8月作为异党刊物查禁),或加以焚毁(如于1939年10月13日和1940年5月27日曾两次焚书);书店亦有被查封者,如1941年5月查封了昆明的生活书店、读书生活出版社和新知书店。至于书店的经理,如昆明华侨书店之马扬生,因“所编《集体创作》,(被认为是)内容诸多欠妥之处”,而被审查处处长约见,“加以劝诫,盼其早知觉悟,步入正轨”。
(二)文化界基本情况调查。该委员会(审查处)所进行的调查,有“昆明市印刷所、厂调查”“腾冲的书店、印社调查”和“昆明市杂志负责人之调查及其概况”等。后者强调背景和倾向,如《战国策》是“以大政治相标榜(彼辈新创名词)……销路颇佳”;而《联大青年》月刊和《当代评论》周刊的“经费则由三青团中央团部发给”,《荡寇志》月刊的编辑人王某,乃“西南联大学生,三青团团员”等。
(三)文化情报。除一般的事务处理外,该委员会(审查处)还重视情报工作。在其工作报告中,有“重要作家之行踪及活动情况”和“言论动向摘要”等内容,当中谈及有教授“恒喜写作带有讽刺性之小说,多半对现实表示不满”。而他们的对策则是“一面采用私人感情上之积极联络”以影响其态度,“一面严格采用原稿审查办法”,凡是他们视之为“不利于抗战建国之言论,一律不予通过”。此外,他们还根据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的要求,于1943年进行了省内著作家著作状况的调查。不过,他们对著作并不重视,表内的“著作状况”栏大半语焉不详,而是强调“思想一栏尤应精密考察”。在所调查的90名著作家中,被列为思想“左”倾的本省籍著作家就有楚图南、徐绳祖、罗铁鹰、范义田、杨季生、彭桂萼、范启新等12人,外省籍著作家有李广田、冯至、刘思慕等15人;被列为思想倾向混乱者有沈从文等2人。
云南省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审查处)正式活动时间为7年左右,从它的“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它的主要职责是加强思想文化统治。它在审查时扣下的文章,被扣的理由不外乎“含有挑拨阶级斗争之嫌”“阶级意识颇浓”和“批评政府政治设施”等;至于讽刺审查制度的《文网杂谈》(《诗与散文》第九期送审稿),因为“讽刺现行检政制度”,被查扣就毫不奇怪了。
当然,该委员会(审查处)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如对“赞美色情”“提倡肉欲主义”的文章不准登载。1943年3月,它还因昆明有些刊物以风花雪月之文字招徕读者而发布“取缔刊物登载软性文字”的指令。另外,它们的工作报告和调查等,客观上也提供了某些背景材料和可供我们现在利用的史实。但是总的说来,它是过大于功的。因此,在公众反对的情况下(云南的新闻文化团体和全国的步调一致,先后自动取消审查制度,实行自动停止送检的办法并公开发表《昆明文化界争取出版自由宣言》1945年9月30日,刊于《民主周刊》第2卷第11期。),加上出现了新的历史因素,云南省图书杂志审查处于1945年10月末被迫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