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和他的老师之间,关系最深的是章太炎。1908年跟章氏学《说文解字》等,到1935年、1936年,鲁迅还清晰地记得讲授内容并在《出关》中加以运用。在《鲁迅全集》中,直接提及章太炎的地方就有:《坟》的《题记》,《华盖集》的《补白》,《三闲集》的《在钟楼上》,《花边文学》的《趋时和复古》,《且介亭杂文》的《门外文谈》和《病后杂谈之余》《且介亭杂文二集》的《名人和名言》,《且介亭杂文末编》的《〈出关〉的“关”》《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和《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集外集》的《序言》,《集外集拾遗》的《又是“古已有之”》。此外,还有1911年7月31日、1916年12月9日、1936年9月25日的《致许寿裳》和1933年6月18日的《致曹聚仁》;《鲁迅日记》记到章太炎的地方有8处。这些地方涉及的史实,《鲁迅全集》大都做了注释,是比较准确、详尽的。但是,也有若干缺漏或欠妥的地方。如《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中说章氏“三入牢狱”,《鲁迅全集》(后简称《全集》)的注释认为“可考者为两次”;有人还认为“三入牢狱”为“入狱三年”之误,或者认为把1914年的幽禁于龙泉寺和幽禁于钱粮胡同作为两次入狱。其实,除了1903年、1914年的入狱外,还有一次是1909年3月3日。那是因为《民报》案,章太炎未交罚金,被日本东京“小石川警察署拘留”,当天“章如数完纳罚金,即日释放”(《章太炎吴虞论集》,第77、78页),所以,“三入牢狱”是有根据的。这些地方,在史料钩沉上有所突破。除此之外,也还有若干缺漏等,现仅就所见,做一些钩沉、辩正,以就教于同志们。
一、关于“参与投壶”
鲁迅在《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中说章太炎“参与投壶”,在1933年6月18日的《致曹聚仁》中说“他主张投壶”,在1933年8月13日的《趋时和复古》中则说“孙传芳大帅也来请太炎先生投壶了”。说“主张”,说“孙传芳也来请”章氏参加投壶活动,这都是对的,问题在于章氏到底参加了没有。全集注释认为“一九二六年八月间……孙传芳曾邀他参加投壶仪式,但章未去”;另外,注释还说:“投壶,古代宴会时的一种娱乐,宾主依次投矢壶中,负者饮酒。”这里就有两个问题:甲、章太炎参加了投壶仪式没有?乙、当时举行投壶礼时,是否只是“负者饮酒”?
关于第一个问题。1926年8月6日,孙传芳在南京举行投壶仪式时,章确乎没有参加。但是,当时有一股“投壶热”,接连搞了好几次。章太炎于8月8日到达南京,担任孙传芳所组织的婚丧祭礼制会会长的职务。于是,“九日正午在省署瞻园公宴(章太炎),下午四时在总部西花园开第一次礼制讨论会,晚七时复行雅歌投壶礼”(8月10日《申报》)。根据这通讯的行文,根据章太炎的思想,这次“雅歌投壶礼”他应是参加了的。因此,鲁迅说章“参与投壶”,应有两方面的意思:参加了投壶礼和为投壶活动出谋划策。陈望道就曾以南山这一笔名撰文,说章“替孙传芳规画举行投壶的古礼”(见《太白》第2卷第7期)。而且,照我想,如果说到章所起的作用,他的出谋划策所起的作用至少和参加投壶礼一样大。他没有参加8月6日的“投壶古礼”,那是偶然的,是因为“有事未能来”,而他在思想感情上和孙传芳所搞的这一套实在十分合拍。全集的注释只说孙传芳邀请,“但章太炎并没有去”,就有可能使读者认为章对孙的邀请有所抵制了。
关于第二个问题。据《礼记•投壶》的“胜饮不胜者”,确乎是“负者饮酒”的。但是和当时关于孙传芳所搞的这一活动的报道有不一致之处。据8月8日《申报》的《宁当局举行投壶新仪记》,情况是这样:“投毕,奏乐行觞,设丰于壶前,负者面丰立,饮酒一杯;胜者傍立一鞠躬,通赞者为胜者立一马,释算,行庆礼,胜者饮酒一杯(按:这大概就是《礼记•投壶》的‘请庆多马’了),饮毕一鞠躬退。”可见,负者和胜者都要饮酒。又,据孤桐的《论南京倡投壶礼事》一文所转载的报纸记事,情况又有所不同:“报载八月六日南京投壶礼节……投毕奏乐行觞立马行庆胜者中间立饮酒一杯饮毕一鞠躬退。”(《国闻周报》第3卷第32期)这里,则只有胜者饮酒,似乎是庆功酒;负者就没有份了。而8月12日《晨报》的通讯则说“负者饮酒”。《全集》的注释采用“负者饮酒”说,这不一定完全符合当时的情况。
二、关于“国民党要没收他的几间破屋”
这引号中的话,见1933年6月18日鲁迅的《致曹聚仁》。《全集》的注释是:“据章太炎亲属回忆,一九二七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章在浙江余杭老家仓前镇的房子曾被国民党没收。”这注释符合事实。
当时,因为章太炎担任孙传芳的婚丧祭礼制会会长职务,而孙传芳是国民革命的对象,所以,也就把章太炎看成革命对象(其实,章并没有直接参加孙的重大反革命活动;仅因为任这一虚职而定为革命对象,鲁迅认为乃是“非罪而遭冤”)。据1936年12月6日的《申报》载:“章氏原籍财产,前于民国十六年四月间由政务委员会议决没收,饬余杭县查封。”其他各报,如《福尔摩斯》等也有相似记载,说:“当时奉令办理,查明仓前镇泰昌南货米店股本内,章枚记户股本银一千元,又泰丰油坊股本内,章太记户下股本银二千六百元,确为章先生存款,当经没收。”所以,“国民党要没收他的几间破屋”应该是事实;章氏家属的回忆是可信的;“原籍财产”起码应包括住宅和股本两部分。不过,说“议决没收”是1927年4月间事则不一定准确,因为6月16日,上海特别市党部临时执行委员会才呈请国民党中央执委会“迅予实行通缉”(1927年6月17日《申报•市党部呈请通缉学阀》)。
三、关于“上海的官绅为太炎先生开追悼会”
《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在开头说:“前一些时,上海的官绅为太炎先生开追悼会,赴会者不满百人,遂在寂寞中闭幕,于是有人慨叹,以为青年们对于本国的学者竟不如对于外国的高尔基的热诚。这慨叹其实是不得当的。”对这些评述,全集均没有注释。下面,准备就两个问题做一些史料钩沉。
甲、关于“赴会者不满百人”。章太炎是1936年6月14日去世的。当他生病时,国民党以医药费为名,赠以巨款万元,由丁惟汾送苏州并加以慰问。他去世以后,国民党政府“决定发治丧费三千元”(《制言》第20期)并“追念元耆,荣以国葬”(《制言》第31期);蒋介石还发来唁电,说“硕贤遽殒,学术有沦丧之惧,痛悼实深”(《制言》第20期)云云。上海的追悼会在7月18日召开,主席团成员有上海市市长吴铁城(潘公展代)和国民党元老蔡元培等,号召力不可谓不大。可是,情况却是这样地冷落,竟然是“赴会者不满百人”。当然,关于出席追悼会的人数,报纸所记并不统一:《时事新报》说出席者“三百余人”,《新闻报》说“五百余人”;鲁迅根据的是《社会日报》的报道——“到会的人还不满一百”。不满一百,到底是多少呢?其实总共才“五十多人”,如把记者等除去,不过“寥寥二三十个与会的人”(见7月22日、31日的《社会日报》)而已。
为什么二三十人或五十多人的会,报道会变成三百多、五百多呢?这完全是新闻报道的“客里空”。7月22日的《社会日报》就说出这种虚构的内幕:
会开了一半,一位科长和坐在我前面的朋友(也是大型报记者)说,“今天人太少了,多写一些上去好吗?”他四面望了一望,又继续说道:“这礼堂可以容纳一千多人,今天写到四五百罢”……
乙、关于“有人慨叹”。章太炎去世后4天,高尔基卒。他们两人的追悼会先后举行。在苏联,斯大林和莫洛托夫等为高尔基抬灵柩,全世界普遍哀悼,我国的报刊也发表了大量的悼念文章。相比之下,章太炎的追悼活动就很不被群众重视。对这些现象发出“慨叹”的“有人”,是《晶报》记者张丹翁。他在短文《大教育家》中说:
一国文化之损失,莫如垂非常盛誉之通品,不幸而遽归道山。观于苏俄一高氏之荣哀,诚足令人猛省。吾邦正当朴学虑坠之秋,而有巨绩于儒业之良导,忽又惊传星陨。不久闻某先生言:过去了,过去了,斯非其续乎?……(7月27日《晶报》)
这个“某先生”,不知是不是曹聚仁?但是,曹却曾针对《大教育家》一文,为7月31日的《社会日报》写了社论《“过去了”解》,说:
高尔基逝世,中国文艺界哀悼得非常普遍;而于章太炎先生先之逝世,并不表示怎样深切的哀思。晶报记者张丹翁先生言下颇有“慨然”之意……
看来,鲁迅之所据,似为曹的《“过去了”解》,张丹翁的《大教育家》,他当时未必看到;因为鲁迅所概括的是曹聚仁所转述的内容。曹文强调章氏和青年疏远,而“高尔基的手向青年伸过去”;“过去了”说明时代发展很快,这“多可喜,亦多可悲呢!”鲁迅的文章也发挥了高氏与章氏和“小民”“后生”的关系不一样的观点,但他更强调二人和时代、和革命的关系不相同。同时,鲁迅认为章太炎不是简单的“过去了”的问题;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应给予他应得的历史地位,并进而肯定章氏的“业绩,留在革命史上的,实在比在学术史上还要大”。这就既指出了教训,也总结了经验,谈得就更全面更深刻了。
(原载《思想战线》198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