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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鲁札记十八则
关于这一问题,就我所看到的有关鲁迅的论文或资料等,均说鲁迅是由江南督练公所派去留学的;似乎没有人公开提出异议。  这一说,最早见于1938年版《鲁迅全集》上的《鲁迅先生年谱》。上面说鲁迅于光绪二十八年壬寅二月,“由江南督练公所派赴日本留学”。这年谱的1909年以前的部分,事实上是由周作人撰写的(但当时他不愿署名)。  其实,周作人在这里是以意为之;把自己留学时的保送单位和鲁迅留学时的保送单位混淆起来了。据香港出版的《知堂回想录》,乙巳十一月廿八(即1905年12月24日),周作人在北京开始参加留学考试,十二月初二日(12月27日)考毕。这个时候,江南督练公所已经成立,所以,周作人考中以后,即由江南督练公所保送去留学。  据刘锦藻撰《清朝续文献通考》第二册所载,总理练兵处“会奏陆军营制内载,凡各省新军,业经练及一协以上者,应于省会设立督练公所”(卷137《职官32》)。刘在按语中谈到,最早成立督练公所的是直隶省,时间是光绪三十年。又查中华书局的《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第二辑《清末新军编练沿革》,内载有《江苏陆军第九镇及第二十三混成协》一文,撰写者在“说明”中说:“光绪三十年十二月,督练公所成立。”但是,这个督练公所是否就是江南督练公所呢?我自己很拿不准。后来,承南京图书馆函告,指出据《周悫慎公全集?设立督练公所办理情形折》,江南督练公所成立于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即公元1905年1、2月之...
发布时间: 2019 - 05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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